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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: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全面启用

2010-09-08 来源:环渤海新闻网   作者:文昌

    河北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(ETC)日前全面启用,ETC客服唐山营业厅也已开始营业,车主用户办理ETC低碳畅行卡、安装电子标签后,便可以享受在河北境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带来的便利。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划,京津冀也将实现跨省市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联网。  


  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,是通过车载电子标签+IC卡(河北省称为“低碳畅行卡”,简称“ETC卡”)与ETC专用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,实现车辆不停车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方式。我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中确定了9条ETC专用车道,其中承唐高速唐山西收费站设置1个出口车道,南湖收费站设置1出1进2个车道,机场收费站设置1出1进2个车道;唐曹高速曹妃甸收费站设置1出1进2个车道;唐港高速唐山站设置1个入口车道,港口收费站设置1个出口车道。
  

   记者9月6日在承唐高速唐山西收费站看到,车载电子标签是一个手掌大的“黑匣子”,与之配套的ETC卡插在“黑匣子”一侧的卡槽里,当车辆以低于20公里的时速驶入ETC专用车道、距离车道栏杆数米时,电子标签会发出“嘀”的一声响,栏杆迅速自动升起放车辆通行,旁边的显示器上会出现车辆的车型和应收费用。据介绍,目前ETC卡已推出“记账卡”作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的专用缴费卡。该卡配合车载电子标签,可用于ETC专用车道,也可单独作为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人工缴费车道(MTC车道)。  
 

  目前ETC业务办理非常简便。单位用户办理时,携带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,到指定银行(中行或工行)办理账户审核事宜,然后持上述手续至我市ETC客服营业网点办理购买和安装业务。个人用户可凭个人身份证、指定银行信用卡(中行和工行)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,驾驶申办车辆到ETC客服营业网点,签署《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委托扣款协议书》,直接办理购买和安装。目前低碳畅行卡的价格为50元,与之配套的电子标签的价格为350元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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